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顶尖文案工程进度(工程施工文案)

简介根据市委市政府《关于实施“太湖人才计划”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》(锡委发[2018]52号 ...

根据市委市政府《关于实施“太湖人才计划”升级版20打造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人才发展高地的若干意见》(锡委发[2018]52号)、《“太湖人才计划“人才项目评审改革实施办法》(锡人才办[2019]7号),现就2022年度市“太湖人才计划”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
总体要求

深入贯彻中央和省、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,按照“以更高标准更大力度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,加快打造国家级高水平人才平台,朝着建设全国一流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才高地、创新高地、产业高地阔步迈进"的要求,重点围绕物联网、集成电路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(材)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4大地标产业,高端装备、高端纺织服装、节能环保、特色新材料、新能源、汽车及零部件6大优势产业,人工智能、量子科技、化合物半导体、氢能和储能、深海装备5大未来产业,着力集聚一批爱国奋斗奉献的海内外“高精尖缺”创新创业团队及人才。

项目类别

顶尖人才团队 :创业顶尖人才团队 、创新顶尖人才团队

领军人才团队 :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、创新领军人才团队

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:创业领军人才 、创新领军人才

支持政策

顶尖人才团队

1.入围顶尖人才团队的全部实施“一事一议” 视情况为顶尖人才团队量身创设发展平台和工作机构,不受行政级别,事业编制、岗位设置、工资总额限制,其中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目标完成情况拨付,拨付周期最长为5年。

2给予申报单位创业顶尖人才团队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,一般不超过项目实

际已投入资金, 其中10%用于补

助团队成员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。

3.给予申报单位创新顶尖人才团队项目支持资金不低于800万元,首次拨付一般不超过申报单位实际已投入配套资金,其中10%用于补助团队成员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

4.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。

5.创业顶尖人才团队优先享受市"人才贷"政策支持,额度最高1000万元;优先享受"太湖人才"基金支持,额度最高2000万元。

6.根据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。

领军人才团队

1给予申报单位创业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支持资金300万元至1000万元,一般不超过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,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目标完成情况拨付,拨付周期最长为2年,其中10%用于补助团队成员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。获得2021中国无锡"太湖杯"国际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创业项目,创始人符合领军人才团队带头人条件、满足基础申报条件(包括落地、任职、占股,出资和地区支持)且获得一等奖的,可直接进入现场考察环节,通过现场考察的,直接入选创业领军人才团队,最高给予资CTHEC 金支持1000万元,一般不超过 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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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.给予申报单位创新领军人才团队项目支持资金300万元至500万元,首次拨付一般不超过申报单位实际已投入配套资金,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目标完成情况拨付,拨付周期最长为2年,其中10%用于补助团队成员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。

3.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。

4.创业领军团队优先享受市“人才贷"政策支持,额度最高800万元;优先享受"太湖人才”基金支持,额度最高1000万元。

5根据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。

创新创业领军人才

1给予申报单位创业领军人才项目支持资金100万元至300万元,首次拨付一般不超过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,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目标完成情况拨付,拨付周期最长为2年,其中10%用于补助人才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。申报对象为新引进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(创业类、创新长期类、外专长期类)、海外高层次人才的,项目支持资金标准最高为500万元,首次拨付一般不超过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,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目标完成情况拨付,拨付周期最长为2年,其中10%用于补助人才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。在2021年5月30日至2022年8月19日期间参加"创投无锡”路演并获得平台机构投融资500万元以上的(以实际到位金额为准) 满足近3年引进并注册企业,符合申报条件(包括任职、占股、出资和地区支持)的创业项目,直接进入现场考察环节,通过现场考察的,直接入选创业领军人才,最高给予资金支持300万元。获得2021中国无锡"太湖杯"国际精英创新创业大赛奖项的创业项目,满足基础申报条件(包括落地、任职、占股、出资和地区支持)的,可直接进入现场考察环节,通过现场考察的,直接入选创业领军人才,最高给CTIIEC过项目实际已投入资金。予资金支持300万元,一般不超对实现核心技术产业化,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,实行"一事一议”,给予最高1亿元项=交持日支持。

2给予申报单位创新领军人才项目支持资金30万元至50万元,项目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及目标完成情况拨付,拨付周期最长为2年,其中用于补助人才的不低于30%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。

3.2021年以后由我市申报新入选的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(以发文时间为准,限创业类、创新类、青年类),直接入选领军人才一次性给予申报单位最高100万元项目支持,其中10%用于补助人才,并不得抵扣工资待遇。上述人才已获得市级人才计划支持的,支持资金可重复享受,累计最高不超过500万元。

4.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以上人才项目。

5创业领军人才优先享受市"人才贷”政策支持,额度最高500万元:优先享受“太湖人才”基金支持,额度最高500万元。

6根据人才分类认定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。

工作流程

顶尖文案工程进度(工程施工文案)

网上申报

截止时间为8月19日

申报单位对照申报条件,根据要求准备申报资料

资格审查

截止时间为8月29日

各地区各部门就项目真实性承担把关责任,由各市(县)区相关职能部门同步指导各申报单位修改申报材料,组织资格审核,填报核心基本条件情况,各市(县)区委组织部或市主管部门,根据资格审核情况在申报系统内分别提出推荐意见。

项目初审

截止时间为9月16日

由市科技局对照申报公告相关资格条件要求,对申报材料进行客观性资格审查,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,向市委人才办提交初审结果。

现场:

由市科技局负责制定考察方案,经市委人才办同意后组织实施,重点开展尽职调查,考察项目实际推进情况。

路演评审

初定于9月23日集中进行

由市委人才办牵头实施,具体通知另行下达,

项目确认

市科技局根据项目初审,现场考察,路演评审和相关部门反馈意见等情况,向市委人才办提出评审报告拟入选名单和支持建议,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空联席会议审定后进行公示(公示期一般为7个工作日),公示无异议的,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,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科技局发文确认

资金拨付

由市财政局根据人才引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兑现项目资金,市科技局,人才项目所在单位,人才本人,人才项目所在地区人才办或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四方合同,明确项目资金使用方向,预计产生的成效等

上述工作时间节点为参考时间,如有调整另行通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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